来源:畜水局??|??作者:杨磊??|??日期:2018-03-09 15:4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安乡县乡镇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生猪屠宰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县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屠宰行业管理有序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3月8日上午,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执法人员在城区及深柳镇、大鲸港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和肉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突出的重点一是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二是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县城区(含深柳镇、大鲸港镇)不设置乡镇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由有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肉品配送或者待宰。同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肉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肉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肉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