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畜水局??|??作者:??|??日期:2018-04-11 15:48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我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共同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渔业,县畜水局渔政站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安全意识。
凡是在我县水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渔船必须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并取得《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捕捞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