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日期:2017-12-22 15:48
各经营业主:
为打造城市亮点,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环保巷临时菜市场临街门店占道经营予以取缔,现通知如下:
一、取缔路段。环保巷(潺陵路至兴隆巷路段)
二、取缔要求。此路段所有农副产品一律到潺陵菜市场或指定的临时地点规范经营,临街门店摆放的货物、商品、灯箱广告牌一律入店,不得占用人行道。临时搭接的雨阳棚(罩)一律自行拆除。
三、在取缔过程中,凡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继续违规违法经营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安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