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民政局??|??作者:??|??日期:2016-10-16 15:48
1、整治的重点。
将救灾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使用、发放及是否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作为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
2、整治的步骤。
成立了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救灾专项资金的清理整顿工作;召开了全县救灾专项资金整治工作会议;乡镇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并上报自查报告;县救灾专项资金整治小组对乡镇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处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社会化发放流程,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安全、有效地运行。
3、整治成效
通过去年8月份近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发现了个别乡镇会计做账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滞留及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等问题。民政局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和所在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交换了整治意见,基本上已经整改到位。
去年9月份,为了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我们在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发放规程上下功夫,出台了的相关制度,下发了《安乡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安乡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安乡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等文件,使救灾工作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救灾工作的终端监管更加有力,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流程更加规范,为实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打下了良好基础。从去年10月份起,我县救灾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求各乡镇根据《安乡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要求,救助对象严格按照“受灾户申报、村组联合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予以确定。资金发放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四公”原则,对救助对象实行社会化(“一卡通”)发放,以确保专款专用。通过去年的两次资金的社会化发放,我县的救灾资金基本上做到了安全有序。
4、问题及以后打算
我县的救灾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资金下发不及时及没有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的情况,今后在这方面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救灾资金严格的时效性与社会化发放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