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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操作指引

来源:县发改局??|??作者:??|??日期:2016-10-16 15:48

                              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操作指引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重大库完成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2、为确保上报文件和库内电子数据一致性,请各单位(部委、央企集团及省级发改部门)通过重大库打印带有水印的投资计划申报表。

  3、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需到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统一代码后上报。

  重大库系统将对新申请的项目进行项目代码校验,未通过校验的项目将不能提交申报。各单位应根据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单位的平台归属,选择中央或地方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并获取项目代码。其中,打捆(切块)类不需要批复的主项目在重大库中不做项目代码的校验。


 

工作流程:


  第一步,项目填报。项目单位使用互联网注册的重大库账号,录入项目信息,并报送给对口的发改部门、央企集团或国家部委

  第二步,审核入库。国家部委发改部门、央企集团(以下统称审核单位)审核项目单位报送的储备项目,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本级储备库。

  第三步,编制滚动计划。审核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本级储备库中的项目编制滚动计划,形成本级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四步,逐级报送。县级发改部门将本级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市级发改部门将本级编制的三年滚动计划结合县级报送的三年滚动计划,一并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同样,省级发改部门结合市级报送的三年滚动计划,补充本级编制的三年滚动计划,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在以上环节中,各单位可使用重大库提供的校验功能自行检验项目代码的有效性)

  第五步,计划申报。从已经报送的三年滚动计划中挑选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完成申报(在此环节中,系统将根据规则对需要检验的项目进行代码校验,未通过校验的项目将不能纳入计划草案)。

  详细操作请参见微信公众号各类单位的操作指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发布”中亦有相关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