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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附养蜂户通知)

来源:办公室??|??作者:??|??日期:2017-04-12 15:48

通       告

   

各位养蜂户:

  依据《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有关规定,结合芦苇病虫害发生及防治规律,为防止芦苇虫害和蜜蜂药害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苇蜂”和谐局面,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县芦苇管理站就2017年芦苇飞机治虫作业安排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县芦苇管理站将于2017年4月20日至5月5日、6月18日至7月5日、8月18日至9月5日左右,对其辖区及本县范围内芦洲上的芦苇实施飞机治虫作业,望广大养蜂户合理安排好年度养蜂作业。

  二、依据飞机治虫时间安排,望广大养蜂户落实如下相应措施:

  1、广大养蜂户须早做安排,科学调整养蜂作业,并做好蜜蜂“专业保护”工作,尤其是离芦洲5公里范围内的养蜂户更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飞行作业期间,养蜂户须确保蜜蜂不飞入芦苇丛中。

  2、芦苇飞机治虫作业结束后一周内,望广大养蜂户防止所养蜜蜂飞入飞机治虫飞行作业过的芦洲。

  3、落实好能确保实现万无一失的保护效果的其它积极措施。

  三、依据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芦苇管理站履行告知义务,不对“专业保护”措施等负指导责任。告知到位后,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养蜂户产生损失的依法处理。望各位养蜂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安乡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安乡县芦苇管理站

2017年4月6日

 

      

 

            养蜂专业户:

根据我站芦苇生产环节的需要,我站将于2017年4月20日至5月5日、6月18日至7月5日、8月18日至9月5日,对我站所辖区芦苇实施飞机治虫作业,望芦洲周边蜜蜂养殖专业户早作安排,做好蜜蜂“专业保护”,并在治虫作业结束后,一个星期内防止蜜蜂进入芦洲。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及责任均由蜜蜂养殖专业户自行负责,本站概不负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

 

                     安乡县芦苇管理站

 

养蜂专业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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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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