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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口镇2017年度农村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奖办法

来源:乡镇办公室??|??作者:??|??日期:2017-03-02 15:48

 

 

 

 

 

  

 

 

 

 

大政【201707号

  

 

 

大湖口镇2017年度农村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奖办法

 

一、村级财务管理45分

1、农村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奖办法,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村级财务管理45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35分;农民负担管理15分,其它工作5分),考评所得的综合分数为村会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最后得分。

2、从镇政府财政中拿出人平400元资金,作为村会计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奖励。以70分为基分,考评结果低于70分的不进行奖励;在70分-79分奖励现金200元;80分-90分奖励300元,90分以上的奖励400元,按1分奖励现金10元的标准发给村会计。

3、综合考核得分在前3名的,授予全镇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先进单位,奖单位现金300元。

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35分)

1、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填写完整,数据真实记6分。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每户扣0.2分。

2、摸底表签字率达到90%以上,记10分。签字率达不到70%不记分,70%-90%每上升一个百分点记0.2分,90%以上记满分。

3、资料收集及时,包括户主身份证、户主成员信息、确权申请委托书,记5分。发现资料每户缺一户,扣0.1分。

4、确权面积进行张榜公示,数据真实,准确无误,无异议,记6分。公示数据不真实、不准确、有争议,每户扣0.2分。

5、土地确权相关资料要按要求归档整理,信息摸底表、面积公示表、确权图纸、承包合同书、土地流转合同书装订成册,记8分。发现缺一项扣2分。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考核细则(20分)

    1、严格按上级要求,村级农民负担实行“零”负担管理目标,记10分。发现违规管理扣5分。

    2、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按要求打卡发放,记5分。发现一例发放未到位扣1分。

3、其他负担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记5分。未完成的扣5分。

 

附:村级财务管理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