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德人民政府网??|??作者:林卓??|??日期:2016-11-23 15:48
1.新进入园区的企业,按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提供“七通”用地,其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除企业劳保基金按土建工程总额1%征收外,其他应由建设方缴纳的各项非税收入予以免征。并视不同产业、技术水平、贡献大小给予资金扶持和相应优惠。
2.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在本市研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和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并获得国家级技术创先项目、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或国家级新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10万元;获得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或省级新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创新负责人5万元。对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相关技术负责人6万元、4万元、2万元;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功臣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建立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鼓励企业创名牌。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通一产品同时获数个同类称号的,按最高称号给予奖励。
4.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入库税收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5万元;以后以1亿元为一个级次,每晋升一个级次,且入库税收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5万元。对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统计口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2万元。
5.鼓励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对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常德设立分支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设立常德市级地方商业银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进设立股权类投资仅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又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引进、新组建的驻常银行业机构挂牌开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在常德市境内注册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通过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在卧室纳税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50万元。企业上市下年度起三年缴纳所得税超过上市当年度的,对超过当地税收增幅的地方留成部分,经核定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等额补助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