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垦主管部门),
各农垦管理区(区、镇)、国有农场:
现将《2017年湖南省农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垦区和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2017年湖南省农垦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农垦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和发展、推动落实“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为主线,
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湖南精细农业建设,着力破解农垦发展制约因素,
加快农垦资源资产整合,推动农垦发展转型升级,
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
一、深入推进农垦改革,
增强农垦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抓好《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在认真抓好贯彻宣传的同时,
高标准、全方位、全领域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相关市州和各垦区(农场)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
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相关市州实施方案请在9月底前报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区(农场)改革方案报经上级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
并于10月底前报送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制订并落实好农垦改革发展配套政策文件。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的部署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制订印发《湖南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并明确制度设计、职责分工,细化改革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等,
确保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的按时完成。
(三)组织开展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和农场“三联”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部署开展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章程》要求,认真落实屈原管理区、西湖管理区、茶铺茶场等农场的5个改革专项试点任务,
并积极组织垦区农场融入中国农垦“联合、联盟、联营”战略,搭建工作平台,
强化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和“三联”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促进农垦改革和发展。
(四)全面加强农垦改革发展督促指导。
参照《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贯彻落实专项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全省农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检查、督促机制和逐级汇总信息报送制度,
省、市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垦区(农场)改革情况的督查,并定期对各地改革进度进行通报。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推动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建设。
按照《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指导农垦国有农场做好国家现代农业庄园的总体规划设计、严格标准创建、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
突出庄园创建过程,加强庄园创建指导。
配合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专家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考核,争取2—4家农场纳入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单位。
(六)推动垦区特色农场建设。
按照《农业部关于培育特色农场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垦区特色农场建设。
围绕创建美丽农场、垦地合作农场、“互联网+”农场等特色农场,从项目倾斜、园区建设、产业扶持、产品销售、宣传推介等方面加大对农场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农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引导农场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创造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建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七)推动热作试点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热作产业提档升级,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发展辣木、火龙果等热作新产业,
争取项目支持,打造1—2个热作试点示范基地。
抓好热作病虫害防控,健全病虫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
(八)推动农垦追溯系统转型升级。
继续扩大农垦追溯系统覆盖面。以农垦生产企业为依托,
推进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标准为核心,
强化追溯系统对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提升农垦农产品追溯管理水平。
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和认定,打造2—3个“三品一标”生产示范基地。
(九)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
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 推进垦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构建农垦农业的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推荐有基础的农场和农垦企业进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展技术试验、集成转化和示范推广。
开展种植业绿色高效模式示范提升和畜牧业高产高效攻关活动。推动农机农垦标准化农场建设,
组织开展国家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创建,创建2—3个示范农场,
培育壮大农垦农机合作社、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
三、不断加强垦区民生建设,
提高职工群众的获得感
(十)认真实施农垦危房改造。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垦危房改造13902户,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改善垦区职工住房条件。加强对农垦危房改造的监督和检查,
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新房入住率。对近些年来农垦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
及时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整改;对各地农垦危房改造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及时进行宣传推介。努力探索农垦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十一)大力推进农垦精准扶贫脱贫。
有效实施《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积极争取农垦农场全面纳入精准脱贫范围,扎实推进农垦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省农垦农场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意见,完善财政扶贫脱贫项目管理机制,
强化农垦农场扶贫项目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和资金运行,
加强项目执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切实发挥扶贫项目的效益。
(十二)积极争取“一同步、两覆盖”落到实处。
加大与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交通、民政、电力、公共服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争取按照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
将国有农场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之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覆盖范围,使“一个同步实施”和“两个全面覆盖”政策落实到位,
切实保障农垦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
四、切实强化农垦宣传,
扩大农垦社会影响力
(十三)强化农垦改革工作宣传。
密切跟踪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主动出击,
提前谋划,精心实施,
广泛宣传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度解读改革发展政策举措,
提高全社会对农垦改革发展政策的了解和理解,凝聚推动农垦改革发展的合力,
唱响农垦改革发展主旋律,为全面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实现农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各项工作擂鼓助威。
(十四)加强农垦系统先进典型宣传。
组织宣传报道农垦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产业、大企业”建设、推进农业转型发展、三产融合发展、绿色生态发展等方面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做好农垦精准扶贫、美丽农垦、特色农场等主题宣传报道,
抓好农垦系统的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推广推进改革、发展农垦经济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思路,
增强农垦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十五)构建湖南农垦系统化宣传格局。
进一步完善《湖南三农网》农垦管理栏目内容,将湖南农垦信息网打造成宣传农垦形象的主要窗口,
报道农垦工作的主要阵地,推介农垦产品的主要平台。
建立农垦信息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构建系统化宣传格局。
五、着力夯实基础建设,
为农垦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十六)持续推进“六型”党组织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
大兴学习调研之风、为民办事之风、开拓创新之风、透明廉政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和高效服务之风,持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务实型、效能型”党组织建设,
切实增强农垦基层党组织在农垦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整合各种培训资源,
开展农垦改革发展、国有土地确权、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农场场长培训等,促进知识更新,
加强农垦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着力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倒查追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着力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
确保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贯彻执行委党组决策部署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
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加强农垦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十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综治信访工作。
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垦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以开展“农垦安全月活动”为载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提高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督查,
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农垦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对农垦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和谐因素,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科学积极应对处置,努力为全省农垦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