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官垱镇??|??作者:党政办??|??日期:2016-10-14 15:48
关于提供农村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
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新一轮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按照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求,省发改委拟从2016年开始逐步推进全省乡镇和行政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最近,省发改委在调研部分县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设施功能,主要包括便民服务、文体活动、农业服务、医养服务、党建服务等5个方面;二是实施范围,包括全省新一轮合乡镇并村后保留的所有乡镇和建制村;三是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国开行全额贷款,5年内省预算内投资给予贴息支持;四是实施主体,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县级城投公司或县级政府指定的其他平台为实施主体;五是建设标准,每个平台平均按400平方米左右建设,省里组织提出10套左右建设图纸,以县为单位进行选择,每个县平台建设风格保持基本一致。
二、相关工作
请各区县市发改局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摸清底数。请将附件1按照现行乡镇区划填报截止到2015年10月底的相关现状数据,并将全县(市、区)相关数据汇总,将纸质档盖章后上报我委。
2、核实需求。请将附件2按照调整后的乡镇区划填报“十三五”的相关需求数据,并将全县(市、区)相关数据汇总,将纸质档盖章后上报我委。
3、问卷调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需求调查问卷(附件3)调查范围应覆盖全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及建制村,数量不少于50份,并将调查问卷收齐后上报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