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品器械监督管理股????作者:罗艳????日期:2018-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店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核审查,认为其符合规定准予变更。现予公告。
申请人 | 企业名称名称变更 | 注册地址变更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企业负责人变更 | 质量负责人变更 | 经营方式变更 | 经营范围变更 | 变更后质量负责人 资格证编号 |
安乡县新百信大药房 | 变更为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安乡交警店 | 变更为郭彩虹 | 变更为李光兰 | 变更为黄艳 | 变更为零售(连锁) | 变更为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胰岛素 | 黄艳:0139949, 王硕:D08460439 |
监督电话:0736—4310315 传真电话:0736—43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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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