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15??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安乡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87365.com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安乡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14号),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路
  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延长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品牌培育、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发展方向,推动产业竞争从产品竞争向产业链条竞争转变,不断打造和重构产业价值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实现全面脱贫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主体地位,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农业现代化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优先选择产业发展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示范发展,以点促面,边试点边总结经验,引导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建设,到2020年,农林牧副渔总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土地流转新增面积3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80%以上,创建各类特色产业园52个、田园综合体6个,创建有机农产品6个、绿色农产品10个、无公害农产品50个、地力标志农产品1个,培育国家级农头企业1家、省级农头企业3家、市级农头企业10家,培育国家级农庄1家、省级星级农庄3家,引进战略投资9亿元以上。我县将基本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产业功能更加多样的新格局,实现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和农村活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四)重点领域
  重点发展“4+X”( 水稻+、荷田+、水产+、水果+)等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农业产业经营模式,烘干、冷藏、储存、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技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村绿化美化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其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安乡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一)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促进产城融合、产镇融合。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二)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健全“智慧名声”、“鱼联网”、“供销e家”等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建设,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三)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一)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学、高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头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二是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办发〔2014〕61号文件的规定,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三是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一)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实施安乡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塑造工程,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知名品牌目录。打响“珊珀湖鱼”“黄山头板鸭”“汤家岗米”等安乡特色农产品品牌。
  (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安乡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乡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支文任组长,副县长周宏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建设监管机制。严格实行“五统一、三公开、两负责、一监管”的建设机制。推行竞争立项,做到财政资金公平、公开、公正。二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通过土地入股、资金与订单合同实现“保底收入”,新型经营主体在龙头企业实现“按股分红”,而农户为“分红”最终获利方。推行“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构建共享品牌效益机制。
  (三)加强产业招商力度
  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支持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在我县投资兴办深加工和建设种养基地的企业,在项目审批、项目用地、税费减免、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提供全方位、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四)加大监督管理
  一是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违规现象发生。二是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评,认真深入剖析项目设计、决策、组织、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系统总结项目经验做法,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项目设计、规划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依据。

安乡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支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宏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承位  安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龚 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志明  县发改局局长
  刘姣玲  县科技工信局局长
  汪继承  县财政局局长
  李振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封明忠  县农业局局长
  熊  国  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胡典文  县文体旅游广新局局长
  易红武  县畜水局局长  
  王  郁  县住建局副局长     
  毛  勇  县农业局副局长
  肖  浩  官垱镇镇长
  汤卫国  三岔河镇镇长
  梅  文  安丰乡乡长
  彭文华  大鲸港镇镇长
  宋朝晖  安康乡乡长
  邹  济  陈家嘴镇镇长
  肖治国  黄山头镇镇长
  李  奎  安障乡乡长
  周  成  深柳镇镇长
  李  军  大湖口镇党委副书记
  汤  思  下渔口镇党委副书记
  周胜荣  安全乡党委副书记  
  肖  平  县文旅投公司总经理  
  李梦强  县农投公司总经理
  胡正军  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由封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