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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22号: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作者:????日期:2017-12-27

安乡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22号: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安乡县审计局于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8日,对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后勤科、财务室、计划免疫科、学校卫生科、检验科、结防科、慢病科、职业病防治科、急防科等股室。截至2016年底,疾控中心共有人员94人,在职在岗45人、病休4人,退休人员35人,临时人员10人。小车两台。

(一)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额1466.64万元,2016年支出总额1337.97万元,2016年结余128.67万元,期初结余-97.05万元,期末账面结余31.62万元。

(二)年初预算收支与实际对比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97.87万元,主要为上级拨付专项资金、财政追加的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16年初资产总额772.78万元,负债总额238.32万元,净资产总额534.46万元。2016年底资产总额855.60万元,负债总额197.46万元,净资产总额658.14万元。资产增加82.82万元,负债减少40.86万元,净资产增加123.68万元。

根据审计结果,我们认为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单位账面核算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药品违规加价21.58万元。此行为违反了《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委[2006]912号)的规定。

(二)未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3.25万元。此行为违反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三)未实行政府采购6.10万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

(四)药品、材料账实相差8.16万元,未及时调整账目。此行为违反了《会计法》 第十条的规定。

(五)疫苗未建立明细账。此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乡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药品加价顺加不超过15%的政策。  

(二)加强药品、材料、疫苗等存货的库存管理,完善出入库管理及定期盘点制度,财务上建立疫苗数量金额明细账,合理选择存货成本结转方法,真实反映收入、成本、利润。

(三)积极筹措资金,优先偿还集资款,以减轻利息支出压力。                        

四、审计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