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87365.com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审计结果公开

安乡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23号:安乡县“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审计结果

来源:????作者:????日期:2017-12-27

安乡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23号:安乡县“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安乡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26日,对安乡县“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乡属西洞庭湖区,全县集雨面积1080平方公里,改制前辖19个乡镇、2个农场,总人口约60万人,其中县城以下农村人口52.1万人;改制后辖12个乡镇,总人口55.1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8.64万人。从2005年开始安乡县共投入建设资金2.48亿元,建成40座农村小水厂(其中千吨万人水厂23座)和1处县城自来水延管工程,建设县级检测中心1处及乡村水质检测平台28处,基本解决了52.1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结存情况

 1、主体工程资金的到位、使用、结存情况

 2005年至2017年10月底,“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到位国投资金共计22754.79万元,已完成投资额23582.88万元,资金结余-828.09万元。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的收入、使用、结余情况

2005年至2017年10月底,“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收取共计1603.14万元,入户费支出1223.41万元,结余379.73万元。

3、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底,水利局账面体现农村饮水安全结余-448.36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结余-828.09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资金结余379.73万元),债务448.36万元(应付工程款448.36万元)。

(二)项目计划和实施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安排,“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共下达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批次22批,规划建设40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及1处城市自来水延管工程,新建县级检测中心1处及乡村水质检测平台18处,解决52.1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中央计划12.8万人,“十二五”中央计划19.8万人,2014年补充中央计划15.1万人,2014年-2015年市县计划4.4万人)。

截至2017年月10底止,上级下达的“十一五”及“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全面超额完成,且全部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底止,安乡县共有农村小水厂40处和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1处,其中乡政府收取租赁费的有22个(其中三岔河水厂、大湖口水厂、黄山头水厂水厂经营权已买断),水利局收取租赁费的18个,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由银龙水务经营管理。水厂经营权出租,经营权租赁期一般为20年,最高为50年,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由租赁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减少介水性疾病传播、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1190.34万元,此行为违反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917号)第十条的规定。

(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后期管护制度虽建立,未全面实施,此行为违反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3]64号)第二条第(四)款以及《水利部关于确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的通知》(水农[2014]170号)第六条的规定。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及时办理产权交接、产权关系不明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潜在风险,此行为违反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91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未运行,此行为违反了常政发【2016】13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乡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夯实建设运行基础。一是规范农饮工程资产移交管理。二是定期开展农饮工程运行情况考核。三是完善农饮工程监管机构,建立了专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规定监管职责从事农饮工程运行管护和监督。  

(二)强化资金监督,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对配套资金未全额到位情况,应当确认资金缺口,拨付到位,切实发挥资金的保障作用。

(三)完善水质检测机制。确立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机构及人员编制,强化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完善水质检测程序,实行规模水厂日自检、水质检测中心月巡检、卫生卫计部门季抽检(监测)的三级水质检测制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县水利局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水利局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