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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乡县统计工作绩效考核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2018年安乡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18年安乡县绩效考核评分操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绩效评估原则,真实反映各单位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二、考核原则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双重管理部门、单独实施绩效考核单位、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与协调机构。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
1、成立统计机构,有办公室,有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兼职)统计人员1-2人。
2、有专门研究统计的相关会议,年终工作总结。
3、有工作经费。
(二)日常工作
1、按要求召开的各种统计会议和业务培训。
2、完成统计局布置的各类报表、调查、监测及其他临时统计调查任务。
3、对本区域(行业)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指导、管理。
4、遵守统计报表制度,报表报送及时,统计指标准确无误。
(三)重点工作
1、参与经济普查工作
2、安排分管和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知识在线学习,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3、认真开展本单位业务年报工作,每年3月底前各单位业务年报表报送县统计局备案。1月25日前,上报劳动工资年报表。
4、保留统计原始凭证,建立统计台账、管理规范。
5、利用统计资料及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调研报告
(四)省市县临时交办的工作。
四、考核方式
1、按季度由各单位报送资料进行考核。
2、考核按考核细则执行。
附件 1: 2018 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县直单位)
附件 2:2018 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乡 镇)
附件 3:2018 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双重部门)
2018 年 4 月 4 日
附件1: | |||||||
2018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县直单位) |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办法 | |||||
基础工作(0.5分) | 统计机构和人员(0.2分) | 成立统计机构;明确分管领导; 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未落实每项扣0.05分 | ||||
统计活动和设施(0.2分) | 年初有统计工作会议,年终有总结;有固定办公场所、电脑和相关 统计规章制度 | 未落实每项扣0.05分 | |||||
统计经费保障 (0.1分) | 保障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 | 未落实扣0.1分 | |||||
日常工作(0.7分) | 参加统计培训(0.2分) | 参加统计工作会议和培训 | 根据全年会议培训次数据实扣分 | ||||
开展日常工作 (0.2分) | 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各类报表上报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强化统计管理 (0.1分) | 对本区域(行业)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指导管理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统计上报及时准确(0.2分) | 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根据报送情况扣分 | |||||
重点工作(1.5分) | 开展业务学习 (0.4分) | 参加国家统计知识在线学习;组织 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搞好统计年报 (0.4分) | 3月底前各单位业务年报表报局备案1月25日前上报劳动工资年报表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加强基础建设 (0.4分) | 原始凭证齐全;统计台账规范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开展统计服务 (0.4分) | 开展统计分析、提供调研报告 | 未开展扣0.2分 | |||||
加强资料管理 (0.3分) | 统计资料管理规范、达标 | 不规范不达标分别扣0.1分 | |||||
其他工作(0.3分) | 临时交办工作 (0.3分) | 任务完成好、质量高 | 据实扣分 | ||||
附件2: | |||||||
2018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乡 镇) |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办法 | |||||
基础工作(0.3分) | 统计机构和人员(0.1分) | 成立统计机构;明确分管领导; 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未落实每项扣0.05分 | ||||
统计活动和设施(0.1分) | 年初有统计工作会议,年终有总结;有固定办公场所、电脑和相关 统计规章制度 | 未落实每项扣0.05分 | |||||
统计经费保障 (0.1分) | 保障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 | 未落实扣0.1分 | |||||
日常工作(0.5分) | 参加统计培训(0.1分) | 参加统计工作会议和培训 | 根据全年会议培训次数据实扣分 | ||||
开展日常工作 (0.2分) | 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各类 报表上报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强化统计管理 (0.1分) | 对本区域(行业)联网直报企业 进行指导管理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统计上报及时准确(0.1分) | 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根据报送情况扣分 | |||||
重点工作(1分) | 开展业务学习 (0.2分) | 参加国家统计知识在线学习;组织 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搞好统计年报 (0.2分) | 及时完成农业年报等工作;1月25日前上报劳动工资年报表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加强基础建设 (0.2分) | 原始凭证齐全;统计台账规范 | 每缺一项扣0.1分 | |||||
开展统计服务 (0.2分) | 开展统计分析、提供调研报告 | 未开展扣0.2分 | |||||
加强资料管理 (0.2分) | 统计资料管理规范、达标 | 不规范不达标分别扣0.1分 | |||||
其他工作(0.2分) | 临时交办工作 (0.2分) | 任务完成好、质量高 | 据实扣分 | ||||
附件3: | |||||||
2018年统计工作考评细则(双重部门) |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办法 | |||||
基础工作(0.5分) | 统计机构和人员(0.1分) | 成立统计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 未落实每项扣0.05分 | ||||
统计活动和设施(0.2分) | 年初有统计工作会议,年终有总结;有固定办公场所、电脑和相关统计 规章制度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统计经费保障 (0.2分) | 保障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 | 未落实扣0.2分 | |||||
日常工作(1分) | 参加统计培训(0.2分) | 参加统计工作会议和培训 | 根据全年会议培训次数据实扣分 | ||||
开展日常工作 (0.3分) | 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各类 报表上报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强化统计管理 (0.2分) | 对本区域(行业)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指导管理 | 未落实每项扣0.1分 | |||||
统计上报及时准确(0.3分) | 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根据报送情况扣分 | |||||
重点工作(3分) | 开展业务学习 (0.5分) | 参加国家统计知识在线学习;组织 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 每缺一项扣0.2分 | ||||
搞好统计年报 (1.0分) | 3月底前各单位业务年报表报局备案1月25日前上报劳动工资年报表 | 每缺一项扣0.5分 | |||||
加强基础建设 (0.5分) | 原始凭证齐全;统计台账规范 | 每缺一项扣0.2分 | |||||
开展统计服务 (0.5分) | 开展统计分析、提供调研报告 | 未开展扣0.5分 | |||||
加强资料管理 (0.5分) | 统计资料管理规范、达标 | 不规范不达标分别扣0.2分 | |||||
其他工作(0.5分) | 临时交办工作 (0.5分) | 任务完成好、质量高 | 据实扣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