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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统计局党务公开工作

安乡政府网 www.goatmm.com ??发布日期:2013-12-06??作者:??

安乡县统计局党务公开工作

 

 

 

 

 

 

 

2011年度

 

 

 

 

安乡县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是受各级单位党组织聘请,承担对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党内和社会各界人士。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干部、基层党组织代表、离退休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请条件:一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四是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具有政治责任心。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任务及活动方式。党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对本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对不按要求进行党务公开的党组织,监督员有权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主要以情况通报会、专题调研、意见函等形式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配合、指导、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及时通报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整改和落实。

 

 

 

 

 

 

 

 

 

 

 

 

 

 

 

 

 

 

 

 

 

 

安乡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反馈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安乡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各单位要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等方式收集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处理时限。对于党员、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 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四、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适合向社会公开的以公开栏为主要公开方式,结合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网站、电话等辅助方式进行公开答复。

严禁各单位、各部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安乡县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方式。

4、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成立督导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5、各级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6、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一定比例的基层群众代表等。

7、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8、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9、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10、各级党组织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11、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2、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13、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安乡县党务公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各单位设立党务公开文件档案查阅处,查阅处一般设在办公室。

第二条 文件档案的内容。历年来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关于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发的所有文件。

第三条 文件档案的建档规定。对党建工作的各方面内容都要按照统一的档案表格和规范格式进行填写,按照档案管理原则予以归类建档,以便日后查阅。

第四条 文件档案的查阅程序。党员个人要求查阅文件的,要先向党支部递交申请书,说明查阅理由,党支部认为查阅理由合理、属实的,向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介绍,经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审查后,报党委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查阅。

第五条 查阅的文件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毁坏。

第六条 阅文件情况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造册。

来源: 安乡县统计局 【责编: 数据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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