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 党务公开 |
统计局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我局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科学发展,推动安乡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领岗定责主要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公开承诺主要在我局在职党员中开展。
二、科学设岗。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党员的素质、特长、从业、身体与岗位的契合度。坚持按需设岗,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科学设岗。
三、双向定岗。采取党员自愿设岗,党组织按需定岗双向选择的方式,先由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自愿认领一个或几个岗位,并向党组织申报。
四、承诺履岗。岗位确定后,每个党员要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目标任务作出具体的承诺。
五、公示明岗。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群众会议或张榜公布等形式,将领岗定责情况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党员公开承诺。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出承诺。一是岗位承诺;二是服务承诺;三是自律承诺。党员“提”诺,党组织“审”诺,党员签名“定”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
七、抓好日常管理。实行“一事一记录、一日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兑现”,做好跟踪指导,严格评定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领导,做好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督促检查,促进领岗定责和公开承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