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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反应迅速、行动有序、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局应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少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行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安监局直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检查有关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情况; (2)检查督促企业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组织重大危险源普查并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 (4)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安监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 (5)参加县政府和市安监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现场灾害; (7)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撤离; (8)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安乡县安监局设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分队、事故协调组。其机构人员组成及任务如下: (一)指挥机构的组成及任务 1、局领导小组组成及任务。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永华任组长,局长刘玉龙、分管应急工作副局长彭春文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办公室组成及任务。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局执法大队队长魏小杰兼任,主要负责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事件确认、协调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应急分队的组成及任务 1、应急先遣分队的组成及任务 分队长: 魏小杰 成 员: 黄 伟 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配合现场有关部门划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完成县局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2、事故协调组的组成及任务 组长: 彭春文 成 员: 魏小杰黄伟 负责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情况的调查、取证;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人员疏散、隔离和警戒;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局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五、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立常备不懈、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科学应急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了平时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预防、有准备、有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实施救援。 六、应急程序 (一)应急启动 1、下达预备通知,派出应急先遣分队 (1)接到县政府或市安监局通知时 ①局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市安监局或县政府报告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任务及有关情况,通知局应急办公室下达预先号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分队。 ③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预先号令,立即进行应急准备,通知有关人员,指定集结(办公)地点,明确有关要求。 ④各应急人员及应急分队接到应急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赴应急办公地点,并按应急通知要求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事故责任单位、群众来访报告的突发性安全事故情况时 ①应急办公室应主动并尽可能详尽地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安监局报告,等待上级的指示,同时先遣分队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配合现场有关部门划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其他分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②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信息综合反馈给县政府和市安监局,由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县安监局配合县政府和市安监局行动,服从县政府和市安监局的调度。 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并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应急工作。 ③应急准备。事故协调组接到预备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所属人员集结,研究本分队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准备应急器材,整装待命。 2、分析判断,明确任务,组织保障 (1)听取报告建议。应急办公室、各应急分队应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2)明确任务。应急领导小组在听取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应急总目标及应急议案。 (3)组织保障。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指挥通信联络专线;调度运力,配备指挥、运输车辆;准备有关应急器材;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沟通信息。 3、下达应急通知 (1)明确任务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各有关应急分队下达应急通知,内容包括:①各应急队伍的任务;②各应急队伍的出动时间、行动路线及到达现场的时限;③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 (2)赶赴现场。各应急队伍按照应急通知的要求出动,确保按时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处置 1、局领导小组听取应急先遣分队的汇报,了解事态的发展,指挥、调度到达现场的各应急分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2、各应急队伍根据局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局应急办公室及各应急队伍在应急过程中,均应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1)事故的发生、发展与终结;(2)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与性质;(3)任务分工与完成任务的情况;(4)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其效果;(5)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 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均应收集整理。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记载。应急终止后交局应急办公室存档。 (三)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应急终止的步骤 (1)应急先遣队确认终止时机,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 (2)各先遣队接到局领导小组的应急终止通知后撤离。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进行应急结果评价 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①应急过程记录;②各应急队伍的总结报告;③公众的反映;④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⑤局应急办公室掌握的其他应急情况。 得出的主要结论应包括:①事故等级;②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③是否符合保护公众的总要求;④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⑤出动的规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⑥发布的公报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⑦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编制应急总结报告。 (3)必要时继续进行跟踪监督与监测。 (4)根据实际经验,必要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审批。 七、各种保障 (一)器材保障 由各应急分队结合各自的职责提出装备计划,经局应急办公室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通讯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讯保障 采取有线通讯、无线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讯为主。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讯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讯为主,通过移动电话、车载通讯系统实现。 2、行进中的通讯保障 采取无线通讯方式进行,主要利用移动电话实现。 3、应急处置中的通讯保障 采取有线通讯与无线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交通保障 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五)生活保障 由局应急办公室拟订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应急分队行动前,应备足一天的食品及饮用水。 以上各种保障措施由应急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分队具体实施。 八、应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应急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局各队室要充分认清当前危化品管理潜在的隐患,克服麻痹思想,把应急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注重信息收集,争取应急工作主动。依据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注重掌握辖区内危化品的种类、性质、规模、产生、地区分布和转移等情况,建立应急数据资料库,增强应急工作的预见性,争取应急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应急工作的时效性。 (三)精心组织规划,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应急分队要依据本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点,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设想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处置方案,做到常备不懈。 (四)组建应急分队,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组建应急分队。县安监局根据预案要求,成立应急先遣分队、事故协调组,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应急训练。日常应急训练由各应急队伍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进行,定期训练。县局应急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训练情况进行考核,训练内容主要是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个人防护、应急处置技术及有关法规、政策学习以及人员收拢、集结等。 3、组织应急培训,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县安监局应急人员的培训,以参加省、市安监局相关技术培训为主。县安监局应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聘请专家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处置、技术规范、个人防护等。 4、组织应急演习。县安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应应急的演习。通过演习练指挥、练协同、练技术、练战法,检验应急程序和科学性、指挥体制的合理性、力量编成的整体性、系统接口的协调性,以及某些重大技术问题。 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