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 政策法规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2月26日凌晨,在沅水常德汉寿经开区石门桥镇范家潭村新兴咀水域,发生一起自卸驳运砂船翻沉事故,造成5人死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全国“两会”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打非治违”百日整治行动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节后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的紧迫感
春节后,大量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一些生产设备重新启动,容易发生机械故障,部分员工节后思想松懈、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极易导致意外事故;3月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保安全、保稳定是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确保当前及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实现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之时,就要主动对标《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指导企业克服“假期综合症”等不利因素影响,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抓早、抓细、抓实,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把握要求,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工作部署
(一)全面部署阶段(2月28日-3月3日)
县安委会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任立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勇、县安监局党组书记陈永华为副组长,县安委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安委成员单位都要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成员单位也要相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3月3日前将方案上报县安委办。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县级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带队深入辖区、行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做到无缝覆盖,不留盲区。
(二)集中排查阶段(3月4日-3月15日)
1、全面排查隐患。各部门分别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乡镇政府要同时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结果于3月15日交县安委办。
2、建立隐患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隐患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整改落实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边查边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集中力量重点攻关,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防范措施和监控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实行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监管整治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1、各乡镇政府和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 三大行动,对一般隐患要坚决清除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按时限、责任、资金、预案、目标“五个一”措施的要求落实到位。
2、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水陆交通、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危货运输、建筑施工、工贸企业、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3、县安委办组成督查组,重点了解乡镇、部门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所作的安排;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隐患监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疏于监管防范等问题,启动事前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督查考核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要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每个员工。二是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所有人员要立即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开展地毯式的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标准、整改时间和包保责任人。有条件的还要留存影像资料。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力开展3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背离安全生产要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活动,对已关闭的企业要密切关注排查是否私自违法开工。三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未按规定职责和程序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没有打击到位的,一律事前追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3月3日至3月23日期间全县所有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到分管的行业、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监局、公安局、食药工质局、交通运输局、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运输行为。要明确监管责任,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村(社区)。
2、切实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交警大队、公路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道路、水上交通、桥梁安全工作。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性能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渡口要进行大排查,全面淘汰木质渡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一律停运,严禁人力渡口渡运不合要求机动车辆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紧整治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桥梁,确保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
3、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整改、监管、监控工作,防止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县教育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运管处要妥善解决好学生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严禁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搭载学生,整治好隐患路段。
5、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职能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商场、影剧院、医院、学校、宾馆、网吧、旅游景点、棉花仓库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灭火系统和电力设备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活动区域、老城区、集体宿舍外窗金属护栏和建筑物周围乱搭乱建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的棚、房等违章建筑的清理和整改。
6、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县住建局要认真分析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及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消除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隐患。
7、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食药工质局要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燃气、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同时还要加强对加油站、农村液化气的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县商务粮食局牵头,公安、工商、安监参与,对无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证照不齐的加油站要实行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不准营业。
8、切实加强一般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科工局、工业园、安监、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9、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委成员单位要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标语、专栏、张贴入户温馨提示等各类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切实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消除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落实应急措施,加强信息沟通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隐患台帐,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认真做好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做到一企一查、一企一报、一事一报。
各单位接通知后,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开展,县安委办于4月上旬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启动追责。
安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