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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的通知

安乡政府网 www.goatmm.com ??发布日期:2018-07-16??作者:??




安委发201811号


安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成果,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主体完善权力责任清单。

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安乡县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应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

大力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依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和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要加强对部门权力清单的管理,及时调整完善,保证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重点监管地区和重点监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执法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执法计划,对不同风险企业类型的企业要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确保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是进一步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重要抓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把安全监管"强制法防事故"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基础,规范行政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依法科学合理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强化"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的意识。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依法制作执行政执法文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实施执法决定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要依法依规运用行政强制措施,细化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以及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听证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对立案处罚的案件将法制审核贯穿始终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执法、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

(三)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两法衔接"乡镇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衔接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对逾期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切实保障公民生命安全。

(四)加大宣传曝光,强化震慑力度。乡镇人民政府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监管"强制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强化震慑力度

    (五)树立正确导向,努力争先创优。从今年6月起,市安委办将全面启动"全市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树立安全监管以执法质量论英雄的正确导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内部执法机构和下设执法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议工作方案,以"三比三严三公开三结合"(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结果、结合服务企业优化企业环境、结合安全生产月"七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示范城市创建")为主要内容,并按照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及依法处罚的基本原则。县安委办将对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奖评,典型案例每周一通报。各部门单位于每周星期五下班前将典型案例台账(附件1)报县安委办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于每月1—5号将"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附件2)报县安监局法规股(具体要求见"关于及时上报《安乡县2018年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月报表》的通知";其中"问责领导干部"是指各部门单位按照《安乡县安全生产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内部问责或向纪委监察委移送问责线索;每个乡镇问责干部不低于10人),县安委办将对安全监管执法上报情况定期进行严格考核。12个乡镇每月的考核数据不进行量化,每月对执法综合成果实行大排队,凡是第一次处于末位的,全县通报;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分管安全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诫勉;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党政正职。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每月的考核数据进行量化,要求部门必须完成本单位月平均数(7-12月,共6个月)的任务,第一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安委办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作出深刻检查,并实施诫勉;第三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提请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单位一把手。对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县纪委、监察委追究纪律责任。

7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快形成安全监管执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开展。


附件1:典型案例台账

附件2安乡县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

月报表

   附件3:安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半年度计划申报表数据(6-12月)



安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711












附件1

典型案例台账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案件查处

部门单位

查处时间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情况

1

 

 

 

 

 

 

2

 

 

 

 

 

 

3

 

 

 

 

 

 

4

 

 

 

 

 

 

5

 

 

 

 

 

 



附件2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执法活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立案调查

 

 

经济处罚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曝光典型案例

 

 





附件3

安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半年度计划申报表数据(6-12月)

单位

执法检查

(次)

出动执法

人员(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

立案调查

(起)

经济处罚

(万元)

责令停产

停业(家)

暂扣或吊销

证照(个)

取缔关闭

(处)

问责领导

干部(人)

行政拘留

(人)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人)

曝光典型

案例(个)

安监局

134

368

200

13

20

6

6

2

10(安委办)

 

 

13

交警大队

132

8000

60

1800

200

 

120

 

5

18

10

8

科工局

26

52

80

 

2

6

 

 

2

 

 

 

人社局

26

78

26

6

8

 

 

 

2

 

 

2

林业局

52

300

26

6

5

3

3

3

2

2

2

2

农机局

52

120

32

3

1

2

3

1

2

 

 

1

公路局

520

3000

42

10

5

 

 

 

2

 

 

2

国土局

105

300

 

6

10

 

 

 

2

 

 

2

城管局

2600

12000

420

20

1

5

 

 

2

 

 

3

畜水局

260

1000

160

24

5

2

2

2

2

 

 

2

农业局

52

120

250

6

2

2

2

2

2

 

 

2

水利局

78

400

100

10

5

80

50

50

2

 

 

2

住建局

78

1500

100

12

40

20

10

10

2

 

 

2

文体旅广局

78

500

350

15

10

5

5

1

2

 

 

2

卫计局

200

500

200

18

10

5

5

1

2

 

 

2

商务局

52

200

62

5

10

6

6

3

2

 

 

2

教育局

260

800

200

 

2

 

 

 

10

 

 

2

环保局

87

200

56

7

10

7

 

3

5

 

 

2

食药工质局

260

5200

1300

95

130

8

30

2

2

 

 

8

交通运输局

334

2016

296

108

40

10

4

4

2

 

 

2

公安局

200

500

150

20

20

10

5

2

2

10

10

5

消防大队

120

240

600

6

10

6

 

2

 

5

 

2

 

5706

37394

4710

2190

546

183

251

88

64

35

22

68

 

来源: 【责编: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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