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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

来源:县政务中心??|??作者:??|??日期:2016-10-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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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规范化建设方案(讨论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创建配套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协同发展的思路,全面开展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覆盖全县、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一流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群众所需政务服务就近申报、就近办理的工作目标。力争2016年年底之前,把全县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场地建设达标、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队伍素质优良、体制机制合理、工作优质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中心。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县编办、县城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政务中心,由县政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强力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三、建设标准

  (一)规范工作职能。乡镇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集中办理辖区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接县政务服务中心委托事项;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工作,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申办和代办事项。县政务中心负责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考核与监督。

  (二)规范场所建设。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原则,原则上应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址办公,条件受限制的要就近选址建设。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大厅式”或“组合式”,以大厅式为主,场地应当满足功能需要,办公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乡镇政务中心选址由县政务中心现场踏勘,审核把关,村便民服务点建设选址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政务中心备案。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正门显著位置悬挂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标识。窗口悬挂办理事项名称,工作人员工作牌、办事指南统一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复印机、休息椅、饮水机、填写台等设备,满足办公和便民要求;在大厅内设置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点、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等设备。乡镇政务中心建设与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结合,统筹规划,一体建设。

  (三)规范窗口设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客观需要,将辖区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主要是乡镇站办所的职能),包括土地流转、政务服务、卫生计生、国土规划建设、城镇管理、林业、民政救助、就业和劳动保障、财政、农机、农业保险、畜牧养殖、市场监督、公安等服务事项尽可能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受)理。

   (四)规范运行机制。实行公开规范办理,采取服务指南、公示公告等形式,根据办事的复杂程度,明确不同的办事机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办理的事项,实行即时办结制;对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勘验,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承诺办结制;推行咨询服务、全程代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以及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规范网络延伸。依托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公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的网上联动办公和一体化电子监察。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置群众办事网络服务终端,实现政务服务自助化办理。

  (六)规范监督管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从乡镇站办所抽调人员合署办公。明确一名乡镇副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择优配齐窗口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节假日轮值、窗口人员服务规范、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服务中心设立群众诉求服务台、为民服务意见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督察室、县优化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