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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县政务中心??|??作者:??|??日期:2016-10-16 15:48

安乡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目标

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提升窗口单位依法办事和高效便民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常驻窗口单位33家:县卫计局、县农合办、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农商行、县文体广新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地震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邮政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不动产中心、县三峡燃气公司、县电力公司、县有线网络公司、县消防大队、县银龙水务公司。

  二、考核组织

  为加强大厅窗口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结果审查评定及实施考核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孝德

  副组长:危利

  成员:刘亮、卢基成、张孝安

  三、考核内容

  从四个方面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一)、职业素养方面

  1、着装不文明、不规范、穿拖鞋上班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人员语言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

  3、工作场所吃零食、吸烟、嚼槟榔的,每次扣 1分;

  4、无故串岗、空岗的,扎堆聊天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区域卫生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

  6、办公桌椅、资料、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每处扣 1分;

  7、上班睡觉、炒股、玩游戏、玩手机、看影视剧的,每次扣 5分;

  8、工作人员桌牌未摆放在服务台或不佩戴工作牌的,每次扣 1分;

  9、窗口因故无人接件值守,没有提前设置文字告示的,每次扣2分;

  10、工作人员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物品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出勤纪律方面

  1、每日9:00和17:00打卡考勤,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

  2、中午要求在中心统一就餐,13:30检查不在岗的,每次扣3分;

  3、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临时有事请假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

  4、旷工半天的每次扣5分,旷工一天的扣10分,(休假、请假人员一律以书面请假条为准);

  5、政务中心召开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

  (三)、业务技能方面

  1、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2分;

  2、因窗口人员因素导致办理事项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

  3、应作为办理件而未办理的,每次扣2分;

  4、已作为办理件,但需要补件,未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说明的,每次扣1分;

  5、已作退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说明理由的,每次扣1分;

  6、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在继续受理的,每次扣5分;

  7、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

  8、因窗口工作人员因素导致投诉的,经确认为有效投诉的,每次扣2分;

  9、不按政务中心要求按时报送业务数据、文字材料及其他事项的,每次扣2分。

  10、交办时限内未办结交办事项的,每次扣2分;

  (四)、加分方面

  1、主动增加进驻大厅服务项目并经政务中心批准的,每项次加1分;

  2、创新便民服务项目或有突出便民服务政策的,每项次加1分;

  3、主动缩短办事时项,优化审批环节被政务中心采纳的,每次加1分;

  4、业务办理量最大或办结率最高的,加1分;

  5、窗口单位对政务中心交办的工作积极配合,出色完成任务的,每次加1分;

  6、窗口单位集体或个人被新闻媒体报道的,按等级加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7、服务对象来信表扬(送锦旗、镜框)经政务中心确认的好人好事,每件加2分。

  月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考核办法

  ㈠ 、考核方式

  月评:每月考核评分为定时或不定时考核,一日内不少于一次考核,每天大厅管理人员必须重点将9:00、13:30、17:00考勤和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情况如实记入考核表,一周内不少于三次不定时考核,不定时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员对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每日考核情况做好登记,每月考核评分采取加权平均制。

  年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终平均得分95分以上的评为年度“优秀”窗口,年度业务办理量、办结率为零的,不参与优秀窗口单位评选。年度月平均得分80分以上的评为年度“合格”窗口。年度月平均得分7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窗口,窗口人员调换回原单位的评为不合格窗口。

  (二)、奖惩办法

  一是对窗口单位的月考核结果上墙张榜公示,每月评出5名“最美政务人”和3个“红旗窗口”,点名通报排名靠后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以通报的形式抄送进驻窗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上报县领导;二是每扣1分扣发补助5元,一月一兑现,在县级明查暗访中遭受通报批评的窗口单位人员每人次扣发补助100元,扣大厅管理人员200元,在市级明查暗访中遭受通报批评的窗口单位人员每人次扣发补助200元,并要求该单位撤换人员,扣大厅管理人员400元。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名的窗口单位,提请县主要领导约谈该单位一把手,并撤换窗口负责人;三是政务中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优秀窗口单位中评选5个“红旗窗口”,在优秀、合格窗口单位中评选出10名“最美政务人”,年终评定为不合格的窗口单位,要求该单位撤换窗口负责人,年度考评结果报四大家主要领导,并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㈠、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半天以下的,填写请假单后报大厅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半天以上的,填写请假单后报窗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再报中心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全年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年薪假天数,请假单由中心办公室保存。

  ㈡、大厅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每天8:45前到大厅工作台上班,维护好大厅工作纪律,每日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和考核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大厅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㈢、针对大厅里出现的扰乱办公秩序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化。

  本方案从2016年10 月8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