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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保障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提升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发〔2015〕2号、湘政发〔2015〕38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文件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报县主管领导同意,从2018年3月中旬开始,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2018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本次认证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
从2018年3月19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三、认证方式。
1、2018年度资格认证工作分为网络系统认证(即电脑认证)和单位担保认证两种方式。
网络系统认证。网络认证人员花名册由机关社保处提供至单位。网络认证工作由离退休人员自行网络认证成功即可,离退休人员不便自行认证的,可由单位负责,通知离退休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认证。
单位担保认证。除需网络系统认证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由单位进行担保认证。单位担保认证无须通知离退休人员到指定地点认证,由单位出具担保认证结果即可。认证结果必须由单位一把手、政工负责人在离退休人员认证花名册上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确系身患疾病、行动不便需要网络认证的离退休人员,由各单位上报人员花名册,县机关社保处负责上门认证。
四、其他事项。
1、工作要求。本次认证时间紧、人员多、涉及面广,需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证工作。
2、工作衔接。本次认证工作由机关社保处副主任龚紫云同志负责,单位担保认证由马元元同志负责经办,网络系统认证由曹建平、马元元同志负责指导、经办。认证期间机关社保政务QQ全天在线(政务QQ:1905647483),以方便大家在线交流,也可拨打电话:0736-4338531进行咨询。
3、停发处理。2018年6月30日前,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认证手续的,由县机关社保处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逾期未办理认证手续的,将从2018年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补办认证手续后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从认证后的下月起发放养老金,之前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
4、处罚措施。认证工作中,凡是参保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因工作失误或故意隐瞒离退休人员死亡造成冒领现象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除追回冒领养老金外,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按冒领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安乡县机关社保处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