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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及乡镇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安乡政府网 www.goatmm.com ??发布日期:2016-09-09??作者:??

安财发[2016]2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及乡镇部门决算

公开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新《预算法》和《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4〕26号)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5年县级部门及乡镇决算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1、公开范围。根据“决算与预算相同步”的原则,2015年度我县将向社会公开县级部门决算(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5年度决算公开范围比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执行。

  2、公开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公开主体为资金使用主管部门,由各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3、公开内容和口径

  (1)部门决算说明。对本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职能和机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收入和支出总体情况及决算支出等主要内容。包含二层单位的要说明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必须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部门决算报表。一、《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二、《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1-1表);三、《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四、《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五、《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六、《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3)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报表。《2015年度县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见附件2),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细化公开具体分项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4.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为9月15日前。

  在公开上述资料前,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县直其他单位、其他县市相关单位公开情况及本部门近年来预决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公开情况稳妥可行。同时,各单位在公开时还需附上简明扼要的说明,特别是对一些公众关注的专业词汇、数据口径等,要进行解读。

  (二)其他必需公开的资金

  1. 重大专项资金。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必须全部公开。

  2. 转移支付资金。单位有转移支付资金的,按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同步全过程公开;民生支出按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同步全过程公开;分配到人(户)的财政资金,按补助对象姓名,地址,补助金额等同步全过程公开。

  二、2015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布置安排,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打折扣执行到位。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如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资金下达原文必须向社会公开。

  2.认真分析决算公开数据。各单位公开的数据要与上报统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相衔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禁调剂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开支,做到“两个不超过”,即“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预算数,当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上年决算数。

  4.妥善处理涉密信息。要建立决算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决算公开中可能涉密的信息,要提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认定后,能够公开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确属不能公开的,可不予公开。

  5.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要做好工作预案,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和解释决算公开后社会公众提出的疑问,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决算公开工作。

  附件:1、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县直部门及乡镇

        2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安乡县财政局

  20169月1

附件1

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县直部门及乡镇

1、县委办

2、县政府办

3、县司法局

4、县人大

5、县政协

6、老财政局

7、县公安局

8、县老干局

9、县人防办

10、县审计局

11、县法院

12、县交警支队

13、县纪检

14、县委党校

15、县统计局

16、县检察院

17、县工业园集中区

18、县招商局

19、县接待处

20、县总工会

21、工商行政管理局

22、质量技术监督局

23、县体育局

24、县计生委

25、县档案局

26、县科技局

27、县文广局

28、县地震局

29、县科协

30、县广播电台

31、县教育局

3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3、县血防办

34、县残联

35、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6、县民政局

37、县卫生局

38、县粮食局

39、县园林所

40、县公路局

41、县交通运输局

42、县规划局

43、县建设局

44、县供销社

45、县城管局

46、县环卫所

47、县发改局

48、县环保局

49、县农业局

50、县农机局

51、县畜牧水产局

52、县农教办

53、商务局

54、县食安办

55、 县安监局

56、县工信局

57、市场服务中心

58、一农场

59、二农场

60、农素办

61、畜牧场

62、安澧大垸

63、县农开办

64、农经局

65、森林公安局

66、安造大垸

67、安保大垸

68、安昌大垸

69、县能源办

70、县林业局

71、县水利局

72,、国土资源局

73、房管局

74、县农办

75、各乡镇

附件2

 
说明:本表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来源: 县人社局 【责编: 数据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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