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16-09-20?? 字号【

常政办函〔2016〕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互信与和谐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策解读意识,全面了解群众信息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明确解读范围。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和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和举措,均应及时进行解读。特别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要重点解读。

       三、规范解读内容。解读材料要全面、准确地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法理依据、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对可能存疑的方面,要做好详细解释说明。

       四、丰富解读形式。除了文字说明的解读,还要根据需要合理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增强解读效果。

       五、落实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市政府规章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解读,相关单位配合支持;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部门制定或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或牵头制定部门负责解读。

       六、做好报批备案。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待文件签发后,解读材料根据文件审签修改情况进行相应修改。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也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所有规范性文件到市政府法制办编制登记号时,应同时将加盖解读责任部门公章的正式解读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七、把握发布时限。政策性文件应当自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时公开,最迟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八、拓宽发布渠道。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均应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策解读”栏目,所有政策解读材料均应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集中公开。不断巩固报刊、政府公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阵地,积极探索运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技术和新媒体,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册、刊登答记者问、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在线访谈等,拓展政策解读渠道,扩大政策解读的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九、回应社会关切。对可能引发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的政策及其解读材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统计咨询、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方收集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科学研判舆论反应,制定工作预案。政策出台后,责任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主要负责人要及时通过媒体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团结联系一批社会及网络知名人士,围绕舆论关切,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答疑解惑,增进理解、扩大共识。

       十、加强培训督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本区域、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明确责任领导,指定经办机构,形成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把握政策、解读政策的能力。市政务公开办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在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时扣减相应分值。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