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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份住建局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的通报

来源: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17-06-13 15:48

关于2017年5月份住建局建筑市场

综合执法检查的通报

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项目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切实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2017年519日至524日由局党委书记熊明华、副局长彭群友带队组织开展20175月份全县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扬尘污染、打非治违等方面,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由建工组、质安组、监察执法组三个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城区27个项目、乡镇部分项目分别按各自职能进行逐一排查。建工组:负责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岗情况、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质安组:负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和管理资料及常见问题治理情况、脚手架支撑、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措施等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监察执法组:负责检查项目建设行为及“打非治违”和关键岗位人员“三包一靠”工作;检查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施工手续相关办理情况。城区(工业园除外)27个在建项目中11个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和平西路、围庵路改造、围庵西路改造、文昌路改造、纯银北路延伸线、文贤路改造、安乡县气象局、新正西街改造、长岭洲公园、安乡县疾控中改造、安乡、南县、华容天然气管道建设),对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的在建工程,已下发停工或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主要对施工单位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监理单位总监、专监、监理员对照中标通知书查证、查人、签到。从检查情况来看,城区27个在建项目大部分都能按照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求配备到位且到岗履职情况较好,但也有少数项目有不同程度的关键岗位人员缺岗、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等现象。其中安乡一中、魏霞高端幼儿园、城市广场一标、人民医院、印象安乡、积家年轮、深柳大道东延伸线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较低。希望各施工和监理单位督促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职到位。

    3、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城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暂未发现有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施工企业要加强监管,做到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发放工人工资时造好工资表,派专人负责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工资足额发放到民工手中。

  4、扬尘治理。按照省厅、市局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扬尘治理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本月扬尘治理已立案1宗,约谈1宗。

①本月通报表扬的单位有:

  兰乔圣菲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湖南林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欣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乡中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兰乔圣菲工程项目积极响应扬尘治理行动要求,现场塔吊安装喷淋系统,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控制。

②本月通报批评的单位有:

  安乡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工程。建设单位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乡中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方不重视扬尘治理,路口污染严重,出入车辆未覆盖、带泥上路,场内裸露土方未覆盖。扬尘防治落实不到位,现场严重污染,我局已对建设方、施工方经进行约谈。

印象安乡。建设单位湖南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乡中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脏、乱、差,办公区与施工区没有隔离;场地建设滞后;出入车辆未覆盖、带泥上路,扬

尘防治落实不到位。现场严重污染。已立案。

   5、质量安全监督、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情况。

  长岭洲棚户区改造、印象安乡、人民医院、积家年轮、大鲸港棚户区改造、和平西路改造、城西污水处理厂、魏霞高端幼儿园、城市广场一、二标段、文艺中路改造工程项目脚手架搭设与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不符、高度不足、无安全网及拆除不合规定要求情况,物料提升机和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场区材料堆码混乱,工人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个别施工现场出现未戴安全帽的情况,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认真吸取湖南临澧县5.16黑火药爆炸事故教训,质安站按规范要求督促整改。(长岭洲棚户区改造、印象安乡、人民医院、积家年轮、大鲸港棚户区改造、和平西路改造、城西污水处理厂、魏霞高端幼儿园、城市广场一、二标段、文艺中路改造)。

    6、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欣厦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乡县中正监理有限公司单位。该项目问题较多,关键岗位人员缺失、监理不履职、未报先建、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5月份综合执法检查整改结果回复。除深柳大道东延伸线、围庵路改造工程限期回复外,其它均未进行回复报告。对未整改到位的项目继续停工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不强、自查自纠不能严格落实到位的,我局将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达通报批评,并纳入差别化管理,视情况向市局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立案查处。希望各建筑企业、项目部高度重视,按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落实到位,确保质量和安全无事故,“安全红线”警钟长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对项目的重视与管理,加强与质安、建工沟通和协调,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对拒不整改和落实的在建项目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并上报相关单位、人员严重不良记录。

  2、继续加大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整治力度,严历查处未对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支模架、脚手架、临朝用电、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存在隐患未消除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严格按市局“三不复工”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常抓不懈。

  3、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对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和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施工的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4、结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及安全网使用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16]72号)、《2016年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6]73号)、《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17号)及《2017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常建通[2017]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安全和扬尘防治的监管力度。

                                                                                                          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