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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乡县纯银路北延线(站前路-子龙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作者:??|??日期:2018-07-18 15:48

 

 安环建[2018]30号     

安乡县开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乡县纯银路北延线(站前路-子龙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结合当地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安乡县纯银路北延线工程(站前路—子龙路)全长590米,红线宽为24.00米,其中中间车行道宽为15.0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为4.50米。同时包括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12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工程建设符合《安乡县城总体规划》,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环评要求设置施工物料堆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设置洗车平台,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周围要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和其他防治设施,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在施工时应采取边挖、边填、边碾压的铺设方式施工,将其影响降至最低;在道路沿线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施工物料堆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沙、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进行遮盖,防止弃土散落和飞扬,施工现场、道路要定期洒水,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道路施工必须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沿线不得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场。                                                                                                                                    3  (三)施工期各类废水要经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处置,严禁乱扔乱弃。

(四)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在环境敏感点附近,应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如确因工艺需要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报县人民政府或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向附近公众公告。

(五)做好道路排水设施的建设工作,排水要采用雨污分流制,按排水规划做好与城市管网对接,做到污水集中收集后排放,路面雨水排放满足海绵城市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三、落实道路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根据道路承担的相应功能,通过采取低噪沥青路面、设置禁鸣喇叭和限速标识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确保功能区达标。加强对沿线敏感目标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四、运营期要加强对车辆行驶的安全管理,道路要设置应急防范装置,切实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防止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环保竣工验收相关标准和程序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六、安乡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环境监管。

 

201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