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87365.com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安乡县:实施“1155”工程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振兴办??|??作者:张先惠??|??日期:2018-07-23 15:48

  
  未来三年,安乡县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产业振兴、环境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治理振兴”和市委“百村示范”的有关要求,遵循县委“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1155”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155”工程是安乡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基本思路,也是坚持以点带面、分步推进 ,全面实现振兴的重要抓手。该工程突出了三个特性:一是重点性,以安康示范片为重点;二是全面性,示范村、先进村、特色产业园将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评选标准评定产生;三是创造性,示范村、先进村、特色产业园的评选是建立在群众自愿、自主创造的基础之上的。
  一、打造一个示范片(安康示范片)。按照市农委集中力量连片整乡打造示范片的要求,该县通过调研,确定将安康乡为该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安康乡地理优势明显,常岳高速、安慈高速都从该乡境内经过;该乡建设基础较好,有仙桃、安兴两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有仙桃籽莲产业园和长林水产两个省级特色产业园;该乡村风民风淳朴,仙桃村是安乡县“党建统领”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验地,也是美丽乡村建设“仙桃经验”的创建地。未来三年,安乡县将按照三个要求重点打造:一是高规格打造。按照“水乡生态、绿色安康”的主题定位,聘请乡村振兴专业设计公司进行高端规划,力争将安康示范片打造成“党建统领”模式和“仙桃经验”的推广地、产业立县的引领地、水乡特色的展示地、乡旅游客的集聚地、乡风文明和基层治理的示范地。二是集中力量打造。安康示范片由县委书记联点;县委成立安康示范片工作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安康乡党委书记是安康乡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市农委的要求,每年全县30%的涉农项目都要向示范片整合,县、乡财政每年每村投入不少于30万元;2018年安康片区总投入将达到8000万元,其中文旅投公司投资4000万元,已整合涉农项目2400万元,县财政投入500万元,群众自筹1100万元。三是突出特色打造。按照紧扣水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了“环形”特色走廊建设重点;围绕“环形”走廊,2018年重点打造四个村,其中仙桃村以乡村旅游为特色、安兴村以产业富民为特色、向阳村以生态环境为特色、大洲村以乡风文明为特色。
  二、打造11个示范村。2016年,安乡县在第一十四次党代会上,确定了“全域建设美丽乡村”的发展战略,各乡镇通过群众自主选择的方式,确定了11个县级示范村。这11个示范村按照“一村一名县级领导、一村一个后盾单位、每村每年帮扶50万元”的要求,强化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建设;近三年来,11个示范村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后盾单位共同谋划,共同探索“支部堡垒、党员先锋、群众主体”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目前,这11个示范村已成为安乡县乡村振兴的先锋队。2018年,安乡县将继续按照“一村一名县级领导、一村一个后盾单位、每村每年帮扶50万元”的要求,加强建设。
  三、创建50个先进村。为了充分发挥“支部堡垒、党员先锋、群众主体”党建模式优势,体现帮扶政策的公平性,安乡县积极鼓励各乡镇村自主创建,自主实现振兴,特制定了“关于以奖代投建设一批先进村的实施细则”。细则奖励范围涵盖全县12个乡镇的128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农场;重点奖励在“环境卫生、土地流转、产业扶贫、特色园区建设、无上访村创建”五个方面符合细则要求的村,共50个,奖励覆盖率达到39%;先进村创建奖励按照“乡镇村自主申报,县美丽办联合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县政府奖励”的办法进行,验收合格村每村奖励10万元。
  四、创建50特色个产业园。按照县委“产业立县”的相关要求,安乡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乡县乡村振兴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是该县落实省委“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安乡县要建成50个县级特色产业园,并力争建成4个省级特色园、12个市级特色园、1-2个国家级或省级田园综合体;并按照“所有品牌安乡化、安乡品牌区域化、特色品牌组合化、优质品牌精细化”的要求,安乡县委将对在品牌创建、标准化基地建设、创建龙头企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一是奖励品牌认证。对新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地理证明商标的或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的,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对新获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且其生产规模在200亩以上或产值在50万元以上的,每个有机食品证书奖励5万元(1个证书多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产品多奖1万元);每个绿色食品证书奖励3万元;每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奖励2000元(1个证书多个农产品的,每增加1个农产品多奖1000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湖南省名牌产品的奖励2万元。二是奖励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按鱼、鸭、稻等产业制订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考核细则,达到考核标准的企业或个人,每个奖励3万元。三是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晋级升级。对新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